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株洲市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扣园区工作实际,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以及财政网站,包括管理办主办的职教园网站集中展示了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全体党员干部的信息,领导分工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情况都是及时报送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工作部门,包括我们干部同志的异动或调整都进行了及时更新。
2.人事任免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领导和科室人员职务调整、变更及离任等情况,调整信息需及时报送相关上级职能部门,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3.人事招聘、薪酬调整信息公开。单位人员招聘和领导干部、职工薪酬政策做到公开透明,除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批以外,还在财政局、人社局及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4.民生支出公开。管理办凡涉及民生的各种互助金、捐款、工会经费使用、党费缴纳及扶贫款项每次都在管理办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了公开,根据需要都在单位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公开。
5.预决算公开。使用财政资金的科室、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今年全部按照时间要求在市财政局和职教园管理办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6.及时回复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平台、督察督办平台及人大政协提案。对园区师生反映的热点问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职教园建设发展的建议提案我们都是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2022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办共收到政协提案6件,全部办理完结,代表满意率100%;共处理马上就办督察督办平台36件、市长热线等投诉咨询举报14件,政协微建议2件均及时回复,办复率保持100%。利用政务新媒体全年及时更新有关工作动态1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自建立了管理办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以来,不断通过网站信息公开、园区资讯等窗口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开管理办信息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可用性。积极联系各级媒体加强对园区的宣传报道,联合湖南日报、株洲日报围绕“湖南九郎山职教科创城提质升级”展开宣传,不断扩大园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22年省市报道园区近40篇,其中15篇报道刊登在湖南日报纸质版;联合市职教协会主编《职教动态》累计出刊24期,并分发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教园知名度显著提升。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将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新《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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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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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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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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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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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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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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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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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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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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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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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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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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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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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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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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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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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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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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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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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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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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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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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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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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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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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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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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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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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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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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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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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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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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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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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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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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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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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新媒体运用还需加快;三是对重大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学习、解读有待强化。针对这些问题,我办将紧紧围绕单位职能,围绕管理办的使命,立足于全心全意服务园区,在办实事、见实效上抓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行,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加强重大政务信息工作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